許智峯稱狗仔隊無權入立法會 監察議員行蹤違私隱條例

法庭

發布時間: 2019/04/0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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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否認3項控罪,案件今續審。(梁偉榮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檢法案期間,因不滿政府派人紀錄議員行蹤,涉搶去保安局一名女行政主任手機。許智峯否認3項控罪,案件今(4月1日)續審。許智峯今作供指,「狗仔隊嘅存在係荒謬」,指全程監察小組成員無權進入立法會,而他們記錄議員行蹤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更是干預立法會運作。他曾去信政府表明不同意被收集相關資料,但政府仍然繼續這樣做。

被告許智峯(36歲)被控普通襲擊、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3項控罪。許供稱他甫上任立法會議員時,已留意到其稱為「狗仔隊」的全程監察小組,不時在立法會大樓跟著議員出入,監察議員位置。許指,「狗仔隊嘅存在係荒謬」,指小組成員無權進入立法會,而他們記錄議員行蹤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更是干預立法會運作。

許續指,該些有關議員行蹤、位置和相關時間記錄,可能會交給某些機構甚至中聯辦使用,對某些議員來說可能是威脅,因怕不按該些機構或中聯辦的意思去做,會帶來後果,對議員構成壓力及對立法會不當干預,破壞一國兩制。許認為,若政府只是為有足夠人數開會,只需看立法會直播或派人坐在會議室內已可以,官員甚至可打電話給議員查詢對方位置以拉票,指小組的監察錄「過咗火」。

許又指,「狗仔隊」成員沒有權限進入立法會,因若有相關批准應先經過立法會行管會批准及通知所有議員,惟他沒接過相關通知,而他向立法會秘書處查詢時,亦未能確認「狗仔隊」獲批准進入。許稱,「狗仔隊」沒有知會他的情況下,收集其資料,即使他曾去信政府查詢有關記錄的用途及表明不同意被收集相關資料,但政府仍然繼續這樣做,亦沒有回覆他的查詢。